接收社会弃婴工作由收养办负责,其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接收,接收手续必须齐全完整,手续不齐全者有权拒绝接收。
一、公安部门携弃婴及证明(捡拾人证明、捡拾人报案证明、群众报案后查找不到弃婴亲生父母下落的证明)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盖章。
二、公安部门到综合医院为弃婴查体。
三、公安部门携弃婴及健康查体表到儿童收养办公室。
四、公安部门出警人员填写送养人信息表。
五、收养办为弃婴照相、盖手(足)印。
六、收养办填写捡拾弃婴登记表。
七、收养办填写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入院登记表。
八、手续齐全后将弃婴送到儿康部。
接收单位:临沂市儿童福利院
联系电话:0539-860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