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临沂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云平台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机构办事 > 社会团体
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5-13    阅读次数:1124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就近期年检材料报送中经常出现的疑问,作出如下说明:

1、纸质材料提报问题(市孵化园8134560)

纸质材料只需提报1次,具体办法参照年检通知“五、方法步骤——(三)报送纸质材料”。其中,纸质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年度检查报告等材料;二是党建年检材料,分别对应信息填报系统的“年度检查”和“党建年检”,需两项均通过初审后一并报送,对存档《年检报告书》无需求的可报送一式一份。另请注意,“五、方法步骤——(四)出具年检结论”环节,不再需要携带纸质材料。

2、调整年检结论出具地址(市民管局7200932)

将年检结论出具地址调整为“市民政局511室(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不变。


临沂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