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三化”并举提升烈士纪念工作水平 |
[字号:大 中 小] 2015-12-02 阅读次数:975 |
近年来,临沂市为告慰革命先烈、安慰烈士亲属、弘扬烈士精神,以“三化措施”为抓手,不断提升烈士纪念工作水平。 一是烈士遗属生活保障体系化。建立起生活、医疗、住房保障和精神抚慰“四位一体”保障体系,每年发放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金共计3500余万元,保障烈属基本生活;定期组织烈属到市荣军医院、县光荣院进行康复疗养和健康查体,深入开展“关爱功臣、送医下乡”活动,2014年来已为300余名烈属提供巡回诊疗服务;制定出台《临沂市实施〈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细则》,积极满足烈属住房保障需求;每逢元旦、春节、建军节等节假日,通过挂光荣牌、贴春联、送慰问信,进一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走访慰问烈属活动。 二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化。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范完善市、县两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不断加大设施改造提升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烈士纪念设施分类管理机制,目前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达到41处。2014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35亿元,新建、改造烈士纪念设施203处,抢救保护散葬烈士墓19944座;在2014、2015年国务院公布的两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中,全市共有5处入选。 三是烈士纪念形式多样化。定期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在清明节、建军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等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期间,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公祭、悼念活动。抓好烈士英雄事迹教育,积极组织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进社区、进学校讲授烈士英雄事迹,组织中小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场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到沂蒙革命纪念馆、沂蒙红嫂纪念馆接受教育,其中沂蒙革命纪念馆自去年4月开馆运营以来,累计接待党员群众参观学习60万人次。积极创作出版以烈士英雄事迹为题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通俗读物,拍摄了《沂蒙六姐妹》、《沂蒙》等影视作品,编纂了《沂蒙革命根据地志》、《沂蒙抗日英烈传》等书刊,在全社会营造了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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