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四个强化”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7-09 阅读次数:944 |
近年来,临沂市大力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民政执法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民政依法行政牵引力。成立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民政法制工作规划、执法队伍建设等事项,先后出台《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临沂民政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运行。市民政局设立由4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机构,其中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各县区局配备1至2名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凝聚民政依法行政向心力。紧紧抓住法制宣传主线不放松,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百姓密切关注的民政政策,借助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制定出台《临沂市民政局“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主题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6场。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将业务工作与法制工作相结合,举办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等为主题的各类法治培训活动23次,受训人员达270余人次。 三是强化执行效率,增强民政依法行政内驱力。健全学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全市民政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检查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资格,废除不合格执法证件;针对申领及换证的执法人员,每年开展2次专题执法培训,对考核不达标的一律取消资格;每年组织2次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制定出台《临沂市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有关程序和具体工作制度,落实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市县两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近3年来,共给予警告处罚125例,撤销登记处罚390例。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民政依法行政公信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执法案卷抽查机制,制定出台《临沂市民政局案卷评查标准》和《临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市、县两级民政执法案卷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积极推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现有21项行政权力事项列入《临沂市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并以此作为行政执法依据;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具有普适性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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