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人喜获“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8-13 阅读次数:521 |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公布了我省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全省140人获齐鲁和谐使者称号,其中我市社会福利院庄园、张伟,河东区天使国际特教学校王军微、莒南县救助管理站王康柱、平邑县婚姻登记处刘宗平、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乃权、费县费城办事处残疾人专职干事贾立宁等7人被授予“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他们七人将享受每人每月省政府津贴1000元,并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管理。至此,我市已有8人获此殊荣。 据了解,我市“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获得者均从基层一线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康复等公益事业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据了解,省里将在首届齐鲁和谐使者和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中择优选拔推荐为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山东省规定,齐鲁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和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考核奖励,本次评选首次将“齐鲁敬老使者”纳入“齐鲁和谐使者”中一并选拔管理,齐鲁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每届“齐鲁和谐使者”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并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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