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临沂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云平台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民政要闻
中共临沂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字号: ] 2019-04-29    阅读次数:83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9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10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6个方面共36个问题,提出了5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3个问题,未整改完成3个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民政局党组坚持将统一思想认识放到首位,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10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会召开后,市民政局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孙百迎同志任组长、党组其他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组指出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6个方面的问题,分别由党组成员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和部门具体承办,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定了《整改清单》,围绕6个方面37条问题,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改期间3次调度、督促,及时掌握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进度情况。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市民政局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狠抓推进,切实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抓实抓牢


(一)关于“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模糊,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落实,召开党组会议过少,2018年1-7月仅召开3次党组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决定紧急事项随时研究,其他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后,我局已召开党组会议14次,议事决策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真正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关于“存在集体领导缺失和‘一言堂’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今后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报经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后再执行。


(二)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党的意识淡薄,在党言党‘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3.关于“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民政局机关党支部2017年2月24日至2018年7月6日历次集体学习均无班子成员学习签到,且2016年10月、11月两次签到表班子成员签字明显为一人代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通知》,督促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在开展组织活动前,提前与本支部的领导干部进行沟通协调,并在会后扎实履行组织生活报备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地生根。二是机关支部对集体学习签到和请假已做了制度性完善,并长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组织生活“班子成员无签到”和“代签”问题的发生。


4.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抓党建‘守土失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成员落实“抓党建”责任专题党组会,班子成员逐人就落实“抓党建”相关工作进行汇报,督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由于机构改革,该同志党组织关系转至市民政局机关支部,按时参加机关支部组织活动。同时抓好其联系的殡仪馆党支部党建工作,加强对其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在今后的考核中争先进位,实现“守土有责”。


(三)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化,对待巡察虚应付、软对抗”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经查阅财务资料借阅登记表,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7月6日出借儿童福利院2013-2016年度、社会福利院2013-2014年度原始凭证,经了解系为补造伪造财务资料对抗巡察”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局党组研究决定,恢复市民政局结算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办公、结算,轮流互审结算凭证,不合格的单据坚决不付款。付款后的凭证在局档案室集中保存,可查阅但不可出借、改动,并形成制度,共同遵守。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资料的管理及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


6.关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说谎话、搞隐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门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对党忠诚”这一主题展开讨论,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二是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严不实,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个别单位成为‘独立王国’”的整改落实情况


7.关于“党组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2018年没有在党组会议上讨论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部分下属单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基层缺乏实际了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列入局党组会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调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排部署工作推进措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局党组成员对分管的下属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至少每月听取一次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实地督导,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三是局属各单位每半年书面总结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局党组汇报,做到一级抓一级,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


(五)关于“在学懂弄通上发力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未召开党组会对如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相关职能,杜绝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代替党组会的现象。二是在今后的党组会上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学习的研究部署。三是督促局党组成员到党建联系点上专题党课,带头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习,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9.关于“开展学习装样子、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各党组织开展学习情况纳入季度考核重点,通过查阅资料、个别党员谈话等多种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档案造假现象。二是实行党的组织生活重点材料上报制度。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系统,实时上传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相关记录、照片,局机关党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三是机关支部和福彩中心党支部就党建档案材料造假情况已作出检查,并向局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报告;在局机关党委的督促下,机关支部和福彩中心党支部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进行了专项补课。


10.关于“没有积极主动地将理论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的主动作为不够,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成效不明显,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对运营状况良好的79处日间照料中心、255处农村幸福院,继续加强监管、巩固提高。在27处闲置及挪作他用的日间照料中心中,12处已经关停,其余15处进行规范整改,重新投入运营;在100处闲置及挪作他用的农村幸福院中,21处已经关停,其余79处进行规范整改,重新投入运营。


(六)关于“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关于“领导班子缺乏活力,工作中存在不用心、不用力的‘推拖’现象和‘等靠’思想,如在对上级拨付资金使用上缺乏‘因地制宜’的主动谋划意识”问题。


整改情况:省级养老服务业补助资金采取切块预拨方式,每年初由省级拨付至市级,再由市级拨付至县区。所有养老项目补助申报审批采取属地管理方式,由县区民政、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每年11月左右,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将当年养老项目补助情况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再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市备案情况,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结算。省政府要求:“十三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因此,每年省级预拨各市的金额普遍较大,年底资金大量回收为全省普遍情况。2018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调整了资金预拨方案,预拨金额较往年大幅减少。2018年初全省预拨资金40000万元,年底备案金额28680.72万元,回收11319.28万元;预拨我市1384万元,年底备案金额1605.25万元,缺口221.25万元,省财政厅在年底已予以据实补足,我市往年省级补助资金大量回收的情况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12.关于“行政服务中心民管局办事窗口,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多次跑腿’无法完成社团登记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办事流程,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具体承办人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等,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目前,行政审批职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在行政服务中心不再设办事窗口,一次性告知事项已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交接完毕。


13.关于“惠民殡葬改革‘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市殡仪馆和6个县殡葬部门对遗体运输火化、骨灰寄存等费用,要求老百姓先交钱后报销,多跑‘一趟腿’”问题。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市、区之间的资金拨付通过采取体制结算的方式进行资金切割来完成,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市殡仪馆,市殡仪馆惠民殡葬政策现场免除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蒙阴县殡仪馆自3月18日落实到位,其余5县殡仪馆均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殡仪馆实现惠民殡葬费用现场免除。


(七)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不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够坚决”的整改落实情况


14.关于“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不充分。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公益定位和社会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销售花圈加价问题,市殡仪馆立即整改,对花圈销售加价率控制在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以下,在完成对绢制花圈的招标后,由之前群众购买一律改成租用,不再出售花圈。关于经营性收入高的问题,市殡仪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既有公益行政性服务,也有市场性经营服务。公益性基本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市场化经营服务项目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按“两公开一自愿”原则执行:一是严格控制物价不出现暴利和高消费。二是发放明白告知书,由群众自愿选择,协商议价。三是事后进行满意度调查,接受群众监督。


(八)关于“执行政策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自定‘土政策’。2017年8月局机关仍然违规发放信息宣传奖励89810元,巡察组要求对该问题进行边巡边改,该局以纪委巡查、离任审计和财政检查对此补助均没提出异议为由未予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后,我局立即废止了信息宣传奖励办法。9月份,召开专门会议将整改要求向各科室、直属单位及各县区民政局进行了传达,要求对违规发放的信息宣传奖励及时足额予以清退,目前已全部完成。举一反三,深入查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杜绝再次出现类似“土政策”。


16.关于“随意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市福彩中心9月份起已停发绩效工资。


(九)关于“班子成员对国有资产流失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17.关于“福彩中心投资444.65万元,装修改造88间客房,面积5200平方米,2014年10月至今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市福彩中心已将房间钥匙于11月9日上交行管局,并形成资产处置报告报市民政局党组。12月14日,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闲置资产移交市社会福利院,报经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批准后,已将闲置资产移交给市社会福利院。


18.关于“2015年起先后两次与大爱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协议,至今项目未按期竣工运营,既未解除合同、也未履约收取100万元违约金,10762平米办公楼长期闲置,民政局仍于2017年7月拨付该公司市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7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消防问题得不到解决,2018年9月30日临沂大爱家园养老有限公司已经与市福彩中心解除合同。2017年7月拨付的70万元补助资金,当时已全部用于项目改造,现已成为市福彩中心固定资产。二是为妥善解决市福彩中心闲置资产问题,我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于10月31日向孟庆斌市长呈报了《关于解决市福彩中心闲置资产设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有关问题的请示》。按照孟市长批示精神,一方面,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委派造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造价评审,价格确定后,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从福彩发行费预算中解决。目前,第一批立体车库项目资金已经拨付完毕;第二批部分综合楼项目已经评审结束,正在办理拨付手续;第三批评审正在进行。另一方面,2018年12月12日,市消防支队到市福彩中心医养楼进行现场勘查,要求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消防通道15米的标准执行,需要对医养楼地块进行扩建。2018年12月兰山区征收办将福彩中心医养楼扩建项目列入区2019年度征收计划,区发改委也将该项目列入2019年度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于2019年3月下旬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兰山街道待区发改委发文批复后启动该项目征收程序,按照法定程序对福彩中心医养楼扩建地块进行征收和地上物拆除。待所有事项完成后,我局将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先审批、再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经营方,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规范有偿使用、保值增值,确保公建民营养老项目健康发展、造福社会。


(十)关于“抓党建工作用力不均衡”的整改落实情况


19.关于“党管社会组织存在缺位现象,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调整充实不及时,没有专职工作机构和人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仅是签订承诺书、填写年检报表,日常管理指导不到位,统筹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拟向相关部门提报《关于调整临沂市社会组织党委组成人员的请示》,切实调整充实市社会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制定了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建组织扩覆盖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下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目标。以临沂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为平台,组织开展了市社会组织党委管理党员、入住孵化园社会组织全体党员和党建指导员参加的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员政治素养。


20.关于“机关支部会议记录随意化。2016年10月28日支委会无实际内容,会议记录仅一行半,39字;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多次会议记录项目栏仅有会议时间,应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议题、主持人、记录人等栏无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就此展开深刻的自纠自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党的工作与学习,对之前的问题逐一补齐。今后工作中,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明确会议记录时间、参加人员、请假人员、会议议题、发言人员及发言内容等相关条目,记录后由相关责任人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21.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严格。福彩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应到党员9人实到党员7人,不满党员数的五分之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临沂市机关党支部运行规范(试行)》和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党组织书记、支委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对换届程序熟记于心,增强做好支部换届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对今后组织开展的换届选举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全面审定相关材料,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换届。三是福彩中心党支部对换届问题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已作出书面报告,今后严禁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22.关于“有的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基层支部开展了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专项排查,梳理人员名单,就其原因作出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二是把该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由救助站支部转到其工作所在的机关支部,确保其能够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三是该同志已利用课余时间对落下的党课进行了自学,并做了学习笔记。


(十一)关于“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程序混乱”的整改落实情况


23.关于“党员档案资料缺失,经抽查市民政局2013年以来发展的部分党员档案,有的缺少支部接收预备党员会议,有的缺少入党申请、考察材料,有的入党志愿书中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栏目中无会议时间、无落款时间;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个别党员转正会议记录无投票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组织已建立档案材料专人负责制度,已加强对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保管,杜绝出现党员档案缺失和会议记录不完善问题。二是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组织委员等,重新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在下一次发展党员时,该同志一起进行党的相关知识进行专题测试。三是机关支部对相关问题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已作出书面报告,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材料完备,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措施


24.关于“回避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成员已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将严格执行组织程序和组织纪律,落实好回避制度。


25.关于“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重要岗位人员长期不调整”问题。


整改情况:4名未进行轮岗科级干部中3名已经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1名已离岗即将退休。市民政局已调整了领导成员分工,该同志不再主持相关科室工作。


26.关于“借调下属单位人员问题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组织人事政策规定,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清退借调下属单位帮助工作人员,要求各科室于2018年12月18日前将人员清退到位,各科室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挖掘潜力,统筹兼顾。现已全部清退到位,履职考评系统全部进行调整。


27.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进人用人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事业单位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外人员,并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规范操作,加强监管。经局党组研究,福彩中心于2018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部室调整、人员聘任的通知》,将部室调整为综合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财务部,均聘用中心在编人员为部室主任,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十三)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有滋生空间”的整改落实情况


28.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对上级来文仅是将文件更改表头一转了之。如2018年1月,临沂市民政局转发《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未结合工作实际作具体的要求,直接转发至各县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关于改进文风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持之以恒地改进文风,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再次发生,对上级发文能够做到结合我市市级制文,2018年11月21日,联合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临沂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9.关于“大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15年以来接受省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拨付资金410.1万元,用于孵化园内社会组织运行和管理,但部分社会组织未履行社会职能,7月20日巡察组延伸发现,27家社会组织只有6家正常运转,其中大爱日间照料中心、12349话务中心等未发挥实际作用,沦为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目前已处于停摆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方面,局党组审议并通过了《临沂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孵化园制定了一整套园区管理制度,包括《入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入驻社会组织考勤管理办法》、《入驻社会组织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入驻协议书》、《入驻承诺书》等规范性文本,有效确保了园区的正常运转。同时,园区对出勤不达标、公益活动开展不达标的入驻社会组织进行了清退,根据园区的整体布局,园区启动了第四批社会组织招募入驻工作,第四批共有11家社会组织通过评审入驻。截止目前,园区共入驻各类社会组织33家。下步,孵化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积极开展工作,为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养老服务科方面,一是2018年10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会召开后,我局立即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对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大爱日间照料中心的指导监督,督促其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恢复正常运营。自2018年10月份起,平台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加强管理,提升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养老服务业是一个微利行业,具有公益性强、投资大、见效慢、风险高的特点,特别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省市尚未出台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的资助办法,市级也没有专项资金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平台仅靠市场化运营难以维持。二是2019年3月份,我局召开由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平台运营商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根据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形势和平台运营实际,结合现有的养老扶持政策,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定平台发展方向。最终因平台运营商调整业务发展方向,不再从事养老业务,我们将与其解除合作协议,将市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和大爱日间照料中心回收,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运营商。三是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机构改革等原因,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正在修订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市暂停各类养老项目资助。新方案出台后,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及时出台市级配套资助方案,并以此为依据安排市级养老服务业补助资金,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点补助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信息平台、日间照料中心顺利运营、健康发展。


(十四)关于“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30.关于“局党组抓纪律作风整顿缺乏驰而不息的恒心、韧劲,庸懒散现象未能有效根治。巡察期间个别班子成员带头迟到早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仍然存在上班期间玩手机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围绕改进机关作风专门开展学习和探讨,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真正做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二是加强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立即出台了《临沂市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局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责任科室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关作风持续转变。


(十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发放的补助等费用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清退。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该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整改落实情况


31.关于“2014年8月局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双拥协会报销燃油费13670元”问题。


整改情况:经落实,该笔支出系局机关车辆燃油费,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经手人报销燃油支出,并非个人费用。对违规报销的费用已从市民政局公用经费中退还双拥协会,今后,坚决杜绝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情况。


32.关于“2013-2016年局机关在军休中心账务列支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53.12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因军休中心人员在市民政局大楼集中办公,经研究,局机关在军休中心账务中列支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按照编制人员比例进行分摊。民政局机关承担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33.45万元,军休中心承担费用共计19.67万元。2018年11月已退还军休中心多承担费用33.45万元。


(十七)关于“存在坐收坐支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33.关于“2013、2014年度儿童福利院分别坐收坐支社会捐款93.61万元和94.1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以来,市儿童福利院严格遵守捐赠款使用规定,定期将定向捐助款交至市财政局代管户,使用时再申请指标、计划进行支付,不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二是加强管理,接收捐助款由财务人员与行政值班人员共同接收,并由财务人员开具专用发票。


(十八)关于“财务管理存有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根据公务用房管理规定,民政局办公室进行过多次搬迁调整,加上近几年财务人员变动频繁,清理历年资料时导致部分原始资料丢失。今后,一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会计凭证及原始财务资料的保管,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十九)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34.关于“2017年1月,民政局采购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技术服务项目,三家来自陕西西安的公司报价仅相差2000元左右,分别为458.25万元、458.5万元、458.7万元,而最终两家公司却均因不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基本材料而落选,围标串标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和区划地名科多次约谈招标代理公司—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一是项目属性问题。本项目是政府采购类项目,依法报请财政部门审批预算并批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委托天勤工程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组织采购。二是供应商报价问题。本项目于2017年2月13日14时3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兰山公证一处公证。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均在采购预算以内且报价为各分项价格合计的结果,不超采购预算,符合本次采购规定。三是报价规律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的法律法规均未对报价规律性是否界定为串标行为做出规定。2017年10月1日,财政部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视为串通投标首次做出明确规定(本次招标在《管理办法》修订之前)。另外,在本招标项目中,中标的陕西核工业西北测绘院有限公司在分项报价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数额相差较大,且没有规律性。评审委员会依据财政部18号令评审符合规定。四是开标现场原件问题。在招标评分标准中,商务文件共35分,分6项,每项都应提供相应资料及原件。属于提供证书原件部分的总分数只有5分,其中陕西核工业西北测绘院有限公司得5分,其余两家公司因未带证书原件不得分,剩余四项为30分,三家公司均有得分,差距不大。以上得分均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在日常工作中,一是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依规依法组织招标。二是对代理招标公司—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招标代理工作,把好代理关口。三是建立招投标工作管理长效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四是加强对中标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认真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中标任务。


35.关于“巧立名目套取资金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对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套取资金现象。


36.关于“民管局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深入排查理顺了评估工作流程,合理调整制定评估标准。二是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并学习相关经验,下一步评估工作经费标准问题将上报财政局相关科室做好评估定标后再确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市委第一巡察组的集中巡察和全面整改,市民政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或特殊情况未整改到位的,将进一步打紧板、多协调,尽快整改到位,坚决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民政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200930;邮政信箱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临沂市民政局;电子邮箱lysmzjrsk@163.com




相关内容

  我市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图] [2022-09-28]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2022-09-28]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2022-09-23]
  民政工作这十年 · 社会组织篇 [2022-09-23]
  临沂市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图] [2022-09-19]
  “梅花”过境 人间有爱[图] [2022-09-19]
  浓浓中秋意,满满爱才情!市民政局开展人才中秋走访慰问活动[图] [2022-09-09]
  @养老、托育机构,关于最新纾困扶持政策,这场发布会一定要关注! [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