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 |
[字号:大 中 小] 2019-11-04 阅读次数:788 |
为进一步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日前,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推荐单位参照民发〔2019〕81号要求,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照各县区不超过2个名额进行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选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关于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评“中华慈善奖”的,由推荐对象的主管部门向临沂市民政局推荐;市管社会组织参评的,可直接向临沂市民政局申报。市级有关推荐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放弃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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