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召开社工人才建设暨“沂水和谐使者”表彰会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6-13 阅读次数:802 |
6月6日,沂水县召开社工人才建设暨“沂水和谐使者”表彰会,表彰“沂水和谐使者”,安排社会工作和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会议传达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为获得“沂水和谐使者”称号的同志颁发了证书。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和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不断加快社工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孵化,搭建社工人才服务平台,培育社工服务品牌,完善社工人才激励机制。要切实保障社工人才队伍健康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榜样引领和专业骨干的作用,为全县社会工作和社工人才发展再立新功,再做贡献。 据悉,“沂水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10人,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县政府津贴600元,并纳入沂水县高层次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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