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政局关于6个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字号:大 中 小] 2017-07-14 阅读次数:608 |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社会组织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邮政编码:276001 联系电话:0539-7200932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拟给予警告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社会团体(6个): 临沂市蜂业协会 临沂市肥料行业协会 临沂市科技情报信息协会 临沂市渣土处置行业协会 临沂市电影放映行业协会 临沂市中国现代书画艺术研究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 临沂市时代工笔画院 临沂泰成科技服务中心 临沂市经贸职业培训学校 临沂阳光户外运动俱乐部 临沂启航软件开发者俱乐部 临沂市圣和堂书画文化会馆 临沂市飞龙铁人三项运动俱乐部 临沂市振兴民营企业促进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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