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7-11-14 阅读次数:629 |
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71号)文件和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和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加强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在即有基础上取得更大成效。现就进一步做好市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要指导好所主管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的《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鲁价费发〔2017〕61号)、《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7〕6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结合实际,明确涉企收费调整措施 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指导监督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自纠,在前期自查和上报情况、数据基础上,结合实际,本着能降则降、能减则减、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主动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供给侧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可对前期填报的有关情况和报表数据做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认真落实所主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并提报有关情况。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由民政部门负责。 三、严格时限要求,加大奖惩力度 11月底前,市管行业协会商会要公示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将本系统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12月底前,市民政局将集中公示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时,相关数据严格以本次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提报情况和表格数据为准。2018年,市管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活动时收费情况如与有关表格中数据有异,一律按照违规乱收费论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送情况,将作为今后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以及是否纳入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名录、是否给予资金扶持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请于11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文档发市民政局民管局,11月27日上午12:00前,有关表格纸质(加盖本单位印章)报市民政局民管局。地址:市人防大厦511室,联系人:王平、胡素珍,联系电话7200932,协同办公:市民政局民管局,电子邮箱:sdlyshzz@126.com。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调查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调查表 - 业务主管单位.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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