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招募公告 |
[字号:大 中 小] 2018-04-25 阅读次数:859 |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引导、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参与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发扬公益创投更广泛、更专业、更规范、更深入的精神,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市民政局决定联合举办“临沂市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活动”,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征集公益慈善项目(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类项目、扶贫开发类项目优先),并选取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宗旨 (一)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实施多样化的公益扶贫项目,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指导公益慈善组织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新旧动能转换和扶贫攻坚中,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和支持。 (二)推动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创意投标、项目运作、第三方评估等,培育和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继续促进其规范治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三)引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以公益创投大赛活动为引领,继续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公共服务。 (四)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对公益组织、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活动规则 (一)参与主体 申报公益创投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入驻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的社会组织。 (二)项目范围 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和持续发展所需。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公益项目,精准扶贫项目,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开展的具体服务; 2、按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群; 3、推进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专业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建设、社区服务项目和围绕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其他有益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项目; 4、其他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 (三)项目要求 1、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突出党建引领要素,要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足够彰显公益理念;项目实施,要凸显“扶贫扶智”、“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形成“三社联动”模式,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注重扶贫对象综合素质和脱贫能力的提升,能够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增进社会和谐。 2、指向明确。要切合社会实际和民众需求,项目要“接地气”,需求在当地有相当的普遍性和迫切性。社会组织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参与精准扶贫的相关项目优先考虑。 3、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要符合基层实际和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并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清晰的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预算合理,具有成本效益;拥有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的能力,以及具有较强实践经验的执行团队。执行团队中有持证社工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4、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项目运作可形成较为标准的模式,能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5、原则上一家社会组织申请一个项目。 (四)项目实施范围、周期 公益项目的实施范围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地辖区,项目的服务对象为服务范围内的常住居民、社会组织和参与新旧动能转换企业。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三、经费安排 (一)项目经费 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签约项目预算总计50万元,预计支持30个项目,由临沂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临沂市大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利用公益创投项目资金提供。 (二)经费拨付 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项目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预算的3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总预算的5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题评估后拨付剩余的20%。 (三)经费管理 中标社会组织收取项目经费,出具符合要求的正规票据,并提供开户银行账号;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接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及初筛阶段(4月23日至5月20日) 1、宣传发动。通过发公告、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等形式,告知社会组织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创投申请项目。 2、项目申报。相关社会组织在当地民政部门帮助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设计要求,进行创意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通过邮箱发送形式提交项目申请材料,收件邮箱linyinpo@163.com。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等。征集截止时间:5月11日。 3、项目初筛。承办单位收到项目申请书后,根据公益创投总体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资质认定。活动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活动承办方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依据项目评审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专业评议,并提出“入围项目”。初筛结束后,入围项目单位需报送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至承办单位。 (二)项目评审阶段(5月21日至6月15日) 1、评审委员会按照“入围项目”数量设定筛选比例,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再次评审,拟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活动主办单位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三)项目优化及实施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1、项目优化 承办单位督促被资助单位,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和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通过评审的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交纸质加章版项目书。 2.签订协议 承办单位与被资助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跟踪落实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被资助单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指导督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按项目申请书实施;活动承办单位进行全程跟踪、适时督导、专题培训,做好效能评估,确保项目良性运作。 4.效能评估 在项目实施至中期时间节点和实施完毕时,活动承办单位对项目进行效能评估,以确认是否实现项目设计目标、满足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活动主办单位根据评估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获选项目违约或未通过阶段性评估不能拨付款项的,由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已拨付款项的,由承办单位报主办单位处理。 五、监督机制 (一)违规及投诉处理 1、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活动和市民政局主办的其它类似活动。 2、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活动期间相关投诉,并公布投诉电话。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各被资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被资助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活动承办单位提出;未经活动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四)被资助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活动承办单位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 六、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直接登录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lymz.gov.cn)或登录临沂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网站(http://www.lynpo.org)下载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临沂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linyinpo@163.com)。活动相关进度情况将及时公布在市民政局和创新孵化园网站、微信公众号上。 (三)联系方式 1、临沂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通达路17号福彩大厦2楼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申报电话:0539-8134560。 联系人:惠映哲(电话13280431131)。 邮箱:linyinpo@163.com。 2、临沂市民政局(北京路13号市民政局511室) 电话:0539-7200932。
附件:临沂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中共临沂市委“两新”组织工委 临沂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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