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部门,各市管社会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掌握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情况,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决定对境外组织机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现就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此次调查内容包括2017年以来市、县两级社会组织与所有境外组织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的项目。境外组织机构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境外组织机构,不包括营利性公司法人。此次调查摸底自2018年5月21日至6月8日,调查摸底工作要求认真、细致,调查内容翔实、准确。
(一)请各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各县区社会组织认真填写《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附件1,有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一张表格),汇总情况后于6月11日前,将《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汇总表》(附件2,没有相关情况请报“无”)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的电子版和excel格式电子表格发送市民管局指定邮箱。
(二)请各市管社会组织认真填写《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附件1,有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一张表格)和《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汇总表》(附件2,没有相关情况请报“无”),于6月11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的电子版和excel格式电子表格发送市民管局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 平 7200932
电子邮箱:sdlyshzz@126.com
附件1:《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
附件2:《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汇总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1日
附件: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汇总表
境外组织机构开展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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