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6-02-15 阅读次数:1034 |
鲁民函〔2016〕14号 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是新形势下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前提。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加全国民政论坛,高质量完成政策理论研究任务,确保本年度我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加快建设“现代大爱民政”,推动山东民政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提供坚强保证。 二、切实做好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研究和申报 民政部已公开发布《2016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http://www.mca.gov.cn),请各地、各单位围绕民政部确定的研究课题,立即着手安排研究任务,力争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上更多地展示我省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的论文,每个设区的市报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篇,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直接报送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同时将填写的《民政部2016年度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备案。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的论文原则上不重复参加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评比。 三、认真组织研究省民政厅确定的课题 2016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见附件1),围绕民政工作职能定位、业务特点、发展规律、重点难点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共拟定5个资助类课题和40个自主类课题。参与者可围绕公布的选题,自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开展研究: (一)申报资助类课题。资助类课题是根据全省民政工作发展需要,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攻关”性专项研究,面向全省民政系统、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征集。课题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者须填写《山东省民政厅2016年度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2)和《山东省民政厅2016年度课题研究论证活页》(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寄至山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0日。 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办单位,每项课题确定一个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确定后,由省民政厅与承办单位签订《山东省民政厅专项课题研究任务书》,进行立项管理。课题结题后,按每项课题1-2万元标准给予资助。资助课题可参加年度论文评审,其中民政系统获奖论文计入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 (二)参选自主类课题。本通知公布的所有选题同时作为2016年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征文选题,面向全省民政系统、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研究成果。有意参选优秀论文的研究者可根据课题方向自拟论文题目,自主开展研究,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论文。 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资助类委托课题和自主类应征论文进行评审,拟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若干篇。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等次的获奖论文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的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大爱民政”总目标,以民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提升研究成果质量,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探索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一)研究成果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基础理论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能有效解决民政工作实践问题。 (二)资助课题和征文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资助课题的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2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其他参选论文的字数不少于5千字。 (三)研究成果应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 (四)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将由省民政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验收,通过验收的,予以结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通过结题的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和获奖的参选论文,将精选结集出版。 (五)资助课题研究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报送;参加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评比的论文,民政系统内的由设区的市民政局统一报送,其余的由作者个人报送。所有参选论文,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联络方式等信息。每个设区的市民政局向省民政厅提交的论文不少于4篇,厅机关各处(室、局)、单位提交论文不少于1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联系人:任姗姗,联系电话:(0531)86910050,邮箱:sdmzzcfg@126.com。
山东省民政厅 2016年1月26日 |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