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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
[字号: ] 2017-08-01    阅读次数:529

各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民政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财政厅、经信委、民政厅、物价局、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7〕6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6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

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清理规范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清理规范其他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范围,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

(一)坚决清理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发改经体〔2016〕2657号)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下列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律取消: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3.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4.强行要求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5.强行要求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6.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费用;7.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9.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10.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规收费;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切实清理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营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应主动减免会员单位会费。

(三)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各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审批规定,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组织实施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实施鉴证类资格认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严格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清理规范的步骤安排

(一)核查自清阶段(8月上旬)。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在前期涉企收费专项调查基础上,对本单位2016年度以来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凡属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一律全部退还,并对照清理规范的重点内容,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规范的意见。对于自查、核查措施不实、金额偏少的,一律纳入重点督查、检查和审计范围;对于不主动整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市民政局将会同价格、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纠正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金额或减轻企业负担成效明显的,可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整改规范阶段(8月底前)。市民政局将会同物价局、财政局对各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审查结果,采取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主动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减免会员企业会费等措施,抓好落实整改和规范管理。市民政局将结合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清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重点违法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统一公示阶段(12月底前)。市民政局将通过临沂市民政局网站集中公示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与标准,增加政策透明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送情况,今后将作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以及是否纳入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名录、是否给予资金扶持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四、清理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意识。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键内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此作出了明确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清理规范的各阶段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认真学习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学习《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鲁价费发〔2017〕61号和鲁财综〔2017〕6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熟悉和把握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协会商会法人和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强化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重点加强诚信自律建设,遵纪守法,遵章守规,杜绝各种越位、越权、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要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严格使用正规票据,坚决整顿有些单位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四)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各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是清理规范和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时间步骤,积极主动地推进清理规范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清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发现的好的做法,登记管理机关将及时总结经验,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依法严肃问责。

各行业协会商会务必于8月10日前将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附件1—5)和自查自清报告(附件6)报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表格电子版请在临沂市民政局网站www.lymz.cn 通知公告栏的《通知》附件中下载)。自查自清报告要做到情况清、数字准、措施实,与6月份填报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数据相衔接(误填误报的数据除外),并明确调整相关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和金额。

各县区民政局要对本地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请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8771680,电子邮箱:sdlynpo@126.com。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汇总表

2.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清查情况表

3.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情况表

4.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查情况表

5.行业协会商会其他收费清查情况表

6.×××协会涉企收费自查自清报告(模板)

临沂市民政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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