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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行”活动的通知
[字号: ] 2016-03-29    阅读次数:626

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港经济开发区民政局、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管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力大众创业创新,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公益事业,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万众‘益’心,服务民生”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万众‘益’心,服务民生”为主题,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优势,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益服务活动,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搭建社会组织自我展示平台、活动联络平台、项目对接平台,打造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常态化,为“大美新”临沂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各类社会组织要在多个领域,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扶老助残、心理疏导、医疗服务、文体科普、支教助学、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生态环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公益服务活动,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高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内容和形式包括:

1、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要挖掘现有潜力,合理调配资源,积极为下岗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为实现就业、再就业创造条件。

2、科技类社会组织要送科技下乡,宣传科普知识,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开办新技术培训班,为群众提供科普服务等。

3、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支持、推动公益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为群众提供公益讲座、文艺演出、送戏下乡、体育健身等文体服务。

4、卫生类社会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普及、义务巡诊、送医送药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等医疗卫生方面的问题。

5、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业务,面向社区群众,特别是居家老人、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者子女开展服务,开展居家生活、文体活动、周末课堂等活动。

6、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救助、扶老助残等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养老服务、医疗救护、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个性化社会服务。

7、环保类社会组织开展绿色环保宣传活动,配合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参加节能减排、绿色生活、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等工作。

8、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根据自身能力,为会员、行业、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同时,发动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9、其他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活动安排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四月底,市管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精心策划公益服务活动,撰写《活动方案》(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填写《公益服务活动计划统计表》(附件1),并将《活动方案》和《公益服务活动计划统计表》于4月22日前报市民政局民管局邮箱(sdlynpo@126.com,联系电话:7200932)。原则上每个市管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不得少于1次,也可根据区域相邻、业务相同相近的原则,按系统或其他联合方式进行。

2、四月至五月,市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组织开展全市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活动,符合公益创投条件的项目可积极参选。

3、五月初,举行“万众‘益’心,服务民生”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月暨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4、五月至六月,市管各社会组织按照活动计划,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公益服务活动。同时,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认真做好活动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结束之后及时将《公益服务活动情况报告》和《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报市民政局民管局(民政局511室,联系电话:7200932)。

5、七月,组织专家评选产生首届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向社会公示。

各县区要分别组织开展各自公益服务活动,并将活动总结及《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品牌申报表》(12个县区各2个,4个开发区各1个)一式三份于7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民管局。

四、活动要求

各县区、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月活动,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牢牢把握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月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体现社会组织风采。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本次活动于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社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资源,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在服务内容上,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专业优势,推出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受到居民欢迎的服务项目。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求,可采取固定设摊、上门服务、个性化服务的方式。在服务性质上,要切实体现公益性,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社会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的实施过程和实际效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树立社会组织的崭新形象,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附件1: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计划统计表

附件2: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申报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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