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27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