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推介“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创新经验的通知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5-15 阅读次数:47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作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重大部署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精神,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验试点为载体,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果。为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地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经验,民政部组织了“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遴选推介活动。在自主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材料初审、匿名评审、联席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南京市民政局“‘六个一’街道中心化改革”等11项创新经验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等9项创新经验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成果。为发挥“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引导示范作用,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体制改革浪潮中涌现出的最新成果,贯穿了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的改革思路,契合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改革方向,体现了依托社区治理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改革路径,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复制性。获选成果围绕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改革目标,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微观治理机制建构等多重层次,社区治理法治化、社区协商制度化、社区服务专业化等多元领域,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介入、扩大居民有序参与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开创性探索。各地要充分认识“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积极意义,认真借鉴相关地区和单位的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创新社区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创新重点
“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遴选推介活动,将“三社联动”机制建设作为年度主题,既找准了各地已有改革探索和获选成果的共同特点,又指明了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和社区治理创新的主攻方向。各地在学习借鉴“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创新十大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主题主线,着力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重点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培育孵化基地,扶持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努力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联动体系,最大限度增加社区和谐力量和发展活力。
三、积极推广应用
各地要切实做好“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宣传推介和推广应用,将创新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核心经验和关键举措与本地社区建设的工作基础、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有机结合,探索形成兼具一般规律和本地特色的社区治理创新经验。采取材料学习、理论研讨、实地考察、结对共建等多种方式,学习借鉴“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丰富经验,研究制定本地区创新社区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选取一定数量条件具备的社区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积累经验。切实发挥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和各级社区建设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加强对社区治理创新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形成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交互融合的发展格局。鼓励立足本地实际开展集成创新,在全面梳理不同创新成果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对分属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创新成果加以科学综合,形成具有系统性、耦合性和可行性的创新模式。
四、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介绍“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争取将创新社区治理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同时采用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良好氛围。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及各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单位要率先开展创新实践,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和幅射带动作用。民政部将不断优化“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遴选推介活动平台,切实加强对获选成果的宣传推介和跟踪指导,将社区治理创新不断引向深入。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有关情况以及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请及时上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附件:“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简介
民政部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简介
一、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
1.“六个一”街道中心化改革(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大力推进街道中心化改革,采取理清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推动街道服务前移,依托街道服务中心回收政务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放治理服务资源,向社会组织外包服务项目,实行全科服务、全网联办、全年无休等措施,构建了以“一清、一移、一收、一放、一包、一全”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工作模式,明确了街道在社区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角色,以政府治理创新引领和带动了社区治理创新。
2.“活化赋权”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区委、区政府)
罗湖区以“法治”为思路,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法归位;以“自治”为方向,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质性赋权,形成了以“活化赋权”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思路。通过凝聚、引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激活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使社区居民委员会真正成为推动居民自治的骨干力量。
3.社区需求发现助推社区社会组织成长(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区委、区政府)
上城区围绕社区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以需求发现为内驱力,公益创投为外动力,助推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大力建设专业学习型和本土实践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高服务居民需求的能力,构建了有地方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在培育优质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打造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工程、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拓展社区公众参与渠道、推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4.“365”社区工作体系(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区委、区政府)
西岗区着力构建以垂直化三级组织体系、网格化社会工作末端、协同化联席处理体系、常态化居民听证议事制度、项目化社会组织参与模式、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等六大系统为支撑的“365”社区工作体系,通过转变服务观念、理顺管理体制、活化公共资源、创新运行机制和加强全程监管,为社区居民提供365天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服务,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干部转变作风、居民化解矛盾提供了新平台。
5.“三社联动”社会化参与机制建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区委、区政府)
武侯区积极搭建社会化参与平台,大力培育社会化参与主体,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落到实处,区级层面出台了《武侯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和《武侯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实行公益项目外包化和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化,有效破解社区组织行政负担过重问题,实现了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深度融合,初步形成了社区服务供给新格局。
6.社区治理微型“闭合自控”系统(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区委、区政府)
同安区通过建立微型组织、优化治理结构,制定村庄软法、明晰自治职权,汲取文化传统、激发内生动力等举措,实现了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构建了以“微法典”为基础的社区治理微型“闭合自控”系统。该系统以村庄整治为载体,以文化提升为动力,以机制建设为根本,引入监督和反馈组织,形成闭环控制,改变了以往社会治理中缺乏信息反馈和监督的开环控制状况,增强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
7.“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区委、区政府)
市中区从体制机制、服务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依法厘清政社权责关系,统筹建设社区服务供给和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强化评价、激励、监督、保障等过程管理机制,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整合了社区资源,调动了居民参与热情,提升了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8.“社区睦邻中心”建设(上海市杨浦区区委、区政府)
杨浦区以“社区睦邻中心”建设为抓手,以社会效益为导向,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社区睦邻中心”建设坚持政府搭台、专业运作和居民参与,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将委托社会组织整体运营与居民团队自我管理有机结合,引导社会组织基于居民需求提供覆盖社区各类人群的专业服务,使“社区睦邻中心”成为吸引社区居民交流议事、参与互助的“磁场”,增强了居民认同感和参与度。
9.社区“十大服务体系”建设(天津市和平区区委、区政府)
和平区紧紧围绕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构建完善了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社区为老服务体系、社区标准化管理服务体系、社区志愿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再就业保障服务体系、社区便民服务体系、社区精神文化服务体系等十大服务体系,在服务创意、服务传递和品牌建设方面进行大胆创新,赢得了居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10.“三社协作”助推社区多元治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区委、区政府)
武昌区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协作”为切入点,积极重建基层治理体系。通过整合组建区民生委,整合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健全“三社协作”组织体系;加强部门合作、借力引智、政企合作和多方联动,链接“三社协作”运作资源;强化过程体验、多元协作、互动表达和自我调节,建立“三社协作”参与机制,逐步形成了政府治理与“三社协作”互联、互动、互补的社区治理格局。
11.“三事分流”社区治理创新(重庆市南岸区区委、区政府)
南岸区探索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方法,合理划分政府大事、社区小事和居民私事“三事”,明确权责边界;建立“楼栋、小组、社区”三级议事、社区组织议事、“一事一议”等机制,共商“三事清单”;精简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推动职能归位;建立社区基金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充实治理资源,进一步厘清了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居民个人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增强了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成果
1.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光明新区创新成立社区基金会,出台《社区基金会管理办法》等7项管理制度,建立银行第三方托管机制、项目民主决策机制等5项机制,着力构建多元包容的理事会治理结构,募集广泛多样的社会公益资源,完善民主透明的内部运行机制,开展多元参与的公益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有力的智力资金支持,将社区基金会这类新兴的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打造为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平台。
2.“乡贤参事会”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县委、县政府)
德清县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乡贤参事会,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增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能力,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新格局,促进了法治与德治、共同治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机结合,将公共服务普及、基层民主建设与乡土文化延续、公序良俗弘扬凝聚为统一整体。
3.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创新(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曹家渡街道积极创新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在平台建设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和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作用;在过程管理上,注重立项论证、执行监管和结项评估等环节的完善规范,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保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取得实效;在资源联动上,依托服务中心载体和服务项目支持,使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在社区中落地生根,切实满足了社区居民需求并弥补了市场不足。
4.社区协商共治机制建设(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区政府)
西城区立足区域功能定位,以需求为导向,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建设社区协商机制,通过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和培养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情民意采集网络,建立多元化社区协商议事制度,搭建协商参与平台,加大政策资源、技术支持力度,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有效激发社会活力,调动了社会协同力量。
5.需求导向的社区分类治理模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区委、区政府)
雨花区根据社区的发展历史、地理位置、人口组成、辖区资源、居民需求等特征,将社区划分为老旧城区居民型、新楼盘型、单位型、综合型、失地农民安置型、保障性住房型、商贸型等七个类型,分重点、有计划地培育扶持亟需的社会组织,将专业服务型、志愿服务型、文化健康型、自助互助型等社会组织有重点地引入不同类型社区,以实现社区地域资源和社会组织专业资源的有机整合。
6.“三工互动”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区委、区政府)
青山区创建“三工互动”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为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同时针对专业“社工”人才相对短缺、数量不足的问题,发展社区“助工”,并广泛招募培训“义工”协助社区“社工”和“助工”开展服务,形成“高校督导社工、社工引领助工,义工协助社工,群众参与义工”的良性互动格局,逐步构建社区工作人才多层复合的梯次结构,为社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7.社区“参与式治理”模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区委、区政府)
铜官山区积极开展以“强化机制创新、拓展自治载体、吸纳居民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参与式治理探索。依托信息化平台引导居民参与,提供“管家计划”等多样化渠道方便居民参与,开展项目化管理扩大居民参与,形成了主体多元、过程开放、协商有序、居民满意的社区治理格局,提升了社区为民服务的实效性、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专业性。
8.社区协商“4335”模式(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区委、区政府)
朝阳区遵循“多方参与、民主决策、百姓受益”的原则推进社区协商,细分出发展类、管理类、监督类、选举类四个协商类别,突出了政府部门协商、驻区单位协商和居民内部协商三个协商层面,强化了参与主体多元化、协商程序规范化、协商形式多样化三项协商要求,建立了民主恳谈、议事、听证、咨询、评议五项协商制度,探索并初步总结出社区协商“4335”模式,有效提升了社区协商和治理能力。
9.“一分、两统、三定、四变”社区治理创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政府)
哈尔滨市针对社区组织行政负担过重、岗位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结合本地社区发展的阶段性特点,通过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服务工作站职责权限,统筹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服务工作站发展资源,确定社区组织责、权、利三方边界,转变服务载体、管理体制、主体作用和服务手段等途径,探索出“一分、两统、三定、四变”的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提升了社区公共服务效能和群众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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