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6-09 阅读次数:46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气象台根据中国气象局授权,按照《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标准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大雾和霾等13类气象灾害预警。 第三条 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每类气象灾害预警最多设为4个级别,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对应I至IV级,I级为最高级别。 第二章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第四条 台风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红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6级及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二)橙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三)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四)蓝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 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8-9级) 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第五条 暴雨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红色预警: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区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二)橙色预警: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南方地区有成片或北方地区有分散的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三)黄色预警: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有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南方地区有成片或北方地区有分散的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四)蓝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南方地区有成片或北方地区有分散的超过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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