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公告(第354号) |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8-04 阅读次数:464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民政部 2015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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