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金额(万元)
备 注
罗庄区
18.1
1、根据鲁财社指[2016]103号文件,分配我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76万元,用于补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支出。 2、平邑县94万元由省直接拨付。
莒南县
21.4
沂水县
65.1
蒙阴县
135.0
费 县
141.6
沂南县
77.0
临沭县
17.8
合 计
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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