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7第三季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信息公示 |
[字号:大 中 小] 2017-12-13 阅读次数:768 |
一、农村特困人员及保障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是国家对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吃、穿、住、医、葬(教)五个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组织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从2017年10月起,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750 元,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及各县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680元;16个县区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3600元,部分自理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第3季度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23126人。截至第3季度全市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7520.7万元。 二、监督投诉电话 临沂市民政局:7200923; 兰山区民政局:8198193; 罗庄区民政局:7086910; 河东区民政局:2932095; 郯城县民政局:6800625; 兰陵县民政局:5201389; 莒南县民政局:7318827; 沂水县民政局:2267538; 蒙阴县民政局:4806992; 平邑县民政局:2652786; 费 县民政局:2113271; 沂南县民政局:7379927; 临沭县民政局:2651176; 高新区民政局:7118087; 经济区人社局:6011600; 临港区民政局:7667656; 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6376316。 三、2017第3季度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信息见附件 附件【2017年3季度农村特困人员名单查询.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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