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被注销户口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办理材料
提供回国人员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出国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
办理流程
出所受理后报分县局审批。派出所户籍民警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分(县)局户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5元/人。鲁价费发〔2006〕231号
联系电话
8102182
投诉电话
810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