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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残疾人证申请办理、核发 发布时间:2016-02-16    阅读次数:2783

申请条件

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检查评定标准》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并在县级残联填写申请表和评定表;市直单位需先凭单位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到市残联申请办证转办单,然后再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其中,精神残疾评定,需携带近期病例(以市第四人民医院、荣军医院开具病历为准)。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和评定表。市直单位的凭单位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到市残联申请办证转办单,然后再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二)残疾评定、初审:对于特征明显的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目测,作出评定;难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残疾鉴定医生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评定,后经县级残联对申请人相关材料信息进行初审并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三)复审: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四)发证、备案:复审合格的在残疾人证的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把相关材料存档,然后进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