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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发布时间:2016-02-16    阅读次数:843

办理地点

兰山区八一路304号

申请条件

按呈报材料受理

办理材料

1、市内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持身份证和相关学历证明到兰山区八一路304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服务大厅职业培训窗口报名,也可直接到相关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报名。

2、市直失业人员每月15日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同时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办理流程

目前我市执行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职业资格证书500元/人、中级职业资格证书550元/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600元/人、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300元/人。申请培训补贴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每年组织开展一定数量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即由政府出资通过招投标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对我市户籍的就业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含复退伍军人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农村两后生)开展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能力。

2、对失业人员免费开展职业培训(汽车驾驶每个失业人员培训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