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东来我市调研 |
[字号:大 中 小] 2014-03-08 阅读次数:966 |
3月6日至7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东带队来我市对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市政府副市长侯晓滨,市民政局局长高振凯、副局长刘湘德等陪同。 王建东一行先后两次召开了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承担工作、日常运行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重点听取了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人员的汇报,听取了民政信息化建设业务系统在基层的运行情况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鲁政发〔2013〕2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工作作为夯实工作基础、提升能力水平、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出了“五有五化两提升”:有人管事、有钱干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有章理事;做到管理体制科学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运行制度化;确保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两个提升。同时,在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相关文件中,明确要求辖区人口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编制不少于5名,每个村(社区)至少选聘1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办公设施达到有电话、有电脑、有打印机、有办公桌椅、有影录设备、有档案橱、有联系服务群众专用车“七有”标准。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员报酬、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落实到位;规定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按每年每万人2000 元核拨,村级民政助理员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60 元,并随物价上涨适时调整。这些工作在部分县区进行了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王建东对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这次同最基层村居民政人员进行零距离接触,听到最基层人员的心声,对基层民政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刻的了解,找到了民政工作中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是一次很生动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同时,要求我市把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的一项活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政策保障等,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加大力度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满足日益提高的群众需求,切实为民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沂水县沂城街道民政办公室,沂水县民政局、福利中心,临沂市防灾减灾中心,沂蒙革命纪念馆,费县探沂镇敬老院、镇民政办公室、王福社区,费县民政局,费县大青山胜利突围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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