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显成效 |
[字号:大 中 小] 2015-11-13 阅读次数:1100 |
在去年全省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沂水县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今年5月份开始,认真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重在“两立”,抓好自查自纠。成立工作班子,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内容和时间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分解整治任务,逐项逐条核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整治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确保通过整治活动促进殡葬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贵在“两长(常)”,强化工作措施。规范管理服务长效化,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项目分开收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不强迫、不引导,阳光透明;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以《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健全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七项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对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给予600元的丧葬补助,对享受低保、五保人员去世后,免收基本火化费和运尸费,基本达到了丧葬普惠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聘请纪检部门的同志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建立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隐患防控流程和规范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对财务科、车间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轮岗交流;在基建、火化炉购置或大宗物品购置等重大项目支出方面,按程序公开采购。 三是恒在“两扫”,树立文明新风尚。坚决抵制殡葬歪风邪气,加大政策宣传,印制《沂水县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提纲》1000多份;全县19个乡镇和1140个村居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规范红白理事会章程,丧葬习俗越来越文明、简化,火化率一直保持在100%。针对骨灰装棺再葬陋习,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推动殡葬改革的平台和抓手,强化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建设1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各乡镇有10%的村居(社区)建成标准化公益性公墓;到2020年,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城乡居民的骨灰安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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