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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征集)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
[字号: ] 2015-02-06    阅读次数:810

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适应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求,推动养老服务业取得新突破、新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和我省实际。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养老服务业科学决策,既要利用好政府体制内的资源和智慧,又要拓宽政府部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广开言路,广纳善策,充分借助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基于这种考虑拟成立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

  一、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职责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是养老服务业发展高层次咨询、智囊机构,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全局性特点。

  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职责:一是对全省养老服务业的重大决策、重大战略、重大思路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二是对山东省养老服务业法律法规草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部署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参与养老服务业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理论课题的研究、评审和评估工作;四是分析预测山东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发展趋势,对关系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问题进行调研和咨询;五是围绕老年人要求解决的焦点问题,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六是参加民政厅组织的各类养老服务业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二、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成员条件

  1.在养老服务业理论政策方面具有深入研究;

  2.在省内养老服务业及相关行业有影响的专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3.在山东省高校任教具有深厚的知识背景和独到的研究成果;

  4.长期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具有扎实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征集)、筛选方法

  1.向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省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研究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发送推荐(征集)函;经所在单位推荐填报《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信息表》(登录山东民政网:www.sdmz.gov.cn下载)加盖公章后,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邮编:250012。电子版发邮箱:flc02@163.com,联系人:王建武。

  2.筛选各单位推荐的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成员,提出专家委员会候选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公示。

  3.推荐(征集)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止。

附件:1.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单位

   2.《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信息表》



                                                              山东省民政厅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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