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暨5A级市管社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临民函〔2017〕32号) |
[字号:大 中 小] 2017-06-14 阅读次数:648 |
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15年5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已参加2015年度年检的市管社会组织。
(二)已参加2014年度评估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重新评估,争取5A等级。
(三)已参加2015-2016年度评估并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参加本次评估,争创5A等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5年度检查;
2.2015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3.2014年度和2015年度年检结论均为基本合格;
4.2016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服务能力和作用发挥)、诚信建设、社会评价五个方面。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体育类等5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民办院校类、科技类、公共服务类等3类。
三、评估组织机构
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的要求,市民政局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市管社会组织的评估审核工作,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成立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评估对象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或举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评估经费由市民政局统一支付,不向参评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四、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五、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工作具体程序及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一)社会组织申请参评。凡符合条件的市管社会组织,都应当积极参加评估创建活动,下载并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2017年7月31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市民政局民管局邮箱(sdlyshzz@126.com)。
(二)参评资格审核。市民政局民管局对申报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三)社会组织自评。资格审核合格的社会组织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填写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10月1日前,按要求报送自评材料。
(四)实地考察初评。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分组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出具评估意见。
(五)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并报复核委员会复核,确定评估等级后进行公示。
(六)市民政局发布评估等级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六、评估结果运用
(一)评估结果与年检挂钩。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二)探索建立奖励机制。探索对获得较高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奖励,鼓励其更好地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三)评估等级与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挂钩。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四)评估与示范点建设相结合。从4A及以上社会组织中选取一批具有突出亮点的社会组织作为示范点,加强培育扶持,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市管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意义,积极申请参加评估。
(二)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评估工作;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的社会组织要结合评估结论,切实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业务水平,达到“以评促建”的目标。
相关表格资料请到临沂市民政局网站(www.lymz.cn)表格下载栏下载。
联系人:胡素珍 联系电话: 7200932 临沂市民政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附件2 全市性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及分类名单.doc】 附件【附件3 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及分类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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